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《福建省“会计名家工程”建设方案》的通知
闽财会〔2020〕7号
会计处
浏览量:{{ pvCount }} 发布时间:2020-08-03 12:00
闽财会〔2020〕7号
各设区市财政局,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,省直各单位:
为落实人才强省战略,加强我省会计队伍建设,充分发
挥我省会计领域优秀人才在服务福建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
中的指导、服务、示范与辐射作用,根据《福建省会计行业
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(2010—2020年)》《中共福建省委人才
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〈2020年全省人才工作要点〉的通知》
精神,制定我省“会计名家培养工程”建设方案。现印发给
你们,请结合本地区、本部门的实际情况,认真组织实施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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并及时向省财政厅反馈实施过程中的创新举措及遇到的新情
况、新问题。
福建省财政厅
2020年 7月 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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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落实人才强省战略,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强、专业水平
高,理论实践经验丰富的会计人才队伍,充分发挥会计在推
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作用,更好
地服务新时代新福建建设,根据《福建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
才发展规划(2010—2020 年)》《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
小组关于印发〈2020 年全省人才工作要点〉的通知》,制定
我省“会计名家培养工程”建设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
大会议精神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
遵循会计人才发展规律,坚持整体开发,高端引领,服务发展,
以用为本原则,充分发挥我省会计领域优秀人才在会计理论和
实践中的指导、服务、示范与辐射作用,为我省全方位推进高
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坚实的会计人才保障。
二、目标任务
着眼于会计理论和实践创新,打造会计行业名家,在“十
四五”期间,通过建设由会计人才、会计专家、会计名家工作
室组成的“会计名家培养工程”,着力选拔、培养和造就一批
造诣高深、成就突出、影响广泛的会计理论与实务工作杰出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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才,发挥会计名家引领作用,提高我省会计人才竞争优势,积
极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。
(一)建立会计人才库
2020 年起,在全省范围内选拔优秀会计人才,建立我省会
计人才库。人才库由企业会计类、政府会计类、注册会计师类,
学术理论类等各细分领域的优秀人才组成。
(二)组建会计专家池
从会计人才库中,择优聘任会计理论、企业会计、政府会
计、会计中介机构四类会计专家,组建会计专家池。
(三)打造会计名家工作室
在会计专家池中,选聘在全国影响力大、行业公认度高,
拥有较高学术威望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,依托院校、企业、
行政事业等单位,在闽东南、闽东北两个片区打造由名家作
为带头人的会计名家工作室。
三、组织领导
省财政厅成立福建省“会计名家培养工程”建设领导小
组(以下简称领导小组),负责研究福建省“会计名家培养工
程”建设重大事项。领导小组由省财政厅厅长担任组长、分
管厅领导担任副组长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(省财政厅会计
处),具体承担福建省“会计名家培养工程”建设组织实施和
日常管理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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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遴选范围
全省范围内从事财务会计管理工作、具备丰富实践经验的
财会工作者;院校会计领域的专家和学者。
五、入选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政治立场坚定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
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、方针政策,
遵守宪法和法律,忠诚干净担当;
2.熟练掌握会计政策法规,有全方位视野和较强的思辨能
力、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会工作经验;
3.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,作风过硬,责任心强,廉洁公正,
能够客观、独立地发表专业意见;
4.热心财会事业,积极履行相关义务和职责,原则上年
龄在 65 周岁以下。
(二)专业条件
1.入选会计人才库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
①具有高级会计师以上资格,担任企业财务总监、总会
计师或分管财务的负责人,或在大中型企业(包括中央驻闽企
业)、上市公司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;
②具有高级会计师以上资格,在中央驻闽和我省行政事业
单位从事财会管理工作,熟悉政府会计准则制度、行政事业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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位内部控制、财务制度以及财政预算、国库和资产管理等法规
制度,在财会理论和实践工作中业绩突出者;
③具有副教授或副研究员以上职称,在高校或科研单位
从事财务会计学科教学和研究的专家学者;
④具有注册会计师或注册税务师或注册评估师等执业资
格,在会计中介机构服务 10 年以上。
2.会计专家池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:
在会计人才库中具有高级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
具有副教授、副研究员以上职称,从事财务会计实务工作或会
计研究工作 10 年以上,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。其中:
①企业会计类:熟悉企业会计准则制度、财务制度等法规
制度,或熟练应用管理会计,或者组织建立、实施过本单位内
部控制体系,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,并担任单位财会机构负责
人或分管财会工作领导;
②政府会计类:本系统或行业中财会理论和实践工作业绩